近日,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通读全文,内容中传递出诸多“衔接”细节,可以说是环环相扣。 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根据脱贫县、脱贫村和脱贫人口接续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那么问题来了,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都有谁? 分别为靖宇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汪清县、安图县、和龙市、龙井市、长岭县、双辽市、洮南市、榆树市。 一个是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另一个是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对于如何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意见》中这样概括: 而对于怎样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也有明确要求: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在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方面,吉林省也将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土地支持政策衔接、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