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对长春市清蒲中学教师阚佳琪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专班在对净月区博学路“博扬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时,发现有一名教师正在给3名高二学生补习生物课,经调查核实,该教师为长春市清蒲中学在职教师阚佳琪。依据国家、吉林省关于在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相关规定,因其入职时间较短,尚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适用于降低岗位等级,给予阚佳琪行政记过处分,处分期内不得评先选优、晋升职称和岗位、晋升薪级工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年度奖金。长春市教育局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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