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继续执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公防指【2021】18号
全市城乡居民在第一阶段静态管理后,继续执行静态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居民自觉遵守静态管理各项规定,如故意违反且不听劝阻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告知。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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