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8-24时,长春市新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例,系对通报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共同居住人员主动筛查发现,11日已转入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男,1991年出生,绿园区人,在博金物流工作,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1、2儿子。1月5日其父母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B区家中。6日至8日每日15时左右乘坐班车到单位上夜班,次日早下班乘坐班车返回家中,晚饭在单位食堂就餐。9日在家休息。10日14时许陪其父母乘坐滴滴网约车(车号吉A28HW1)前往吉大二院检测核酸。15时53分,与其父母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其父母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女,1992年出生,绿园区人,为新天地购物公园一楼JAKET服装店销售人员,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4儿媳。1月6日其公婆从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家中。7日至10日,每日11时左右从家中出发,乘坐289或273路公交车,随后转乘357或257或225路公交车,抵达长春新天地购物公园(南关店),19时10分左右乘坐243路公交车返回家中。1月9日13时左右,在新天地购物广场负1层美食广场就餐,餐后去新天地超市短暂购物,然后返回店里工作。10日公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女,2010年出生,绥化市人,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4外孙女。1月6日与1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4一同从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住所,其后未外出。10日亲属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120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对上述人员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已对其居住场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终末消毒,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序号 | 单位 | 疫情电话 |
1 | 南关区疾控中心 | 88722560 |
2 | 宽城区疾控中心 | 86702671 |
3 | 朝阳区疾控中心 | 85640908 |
4 | 二道区疾控中心 | 84941534 |
5 | 绿园区疾控中心 | 87973170 |
6 | 净月区疾控中心 | 84541198 |
7 | 长春新区疾控中心 | 87019025 |
8 | 经开区疾控中心 | 84634716 |
9 | 汽开区疾控中心 | 81501361 |
10 | 莲花山区疾控中心 | 89651369 |
11 | 双阳区疾控中心 | 84251018 |
12 | 九台区疾控中心 | 82350269 |
13 | 农安县疾控中心 | 83273184 |
14 | 榆树市疾控中心 | 83623688 |
15 | 德惠市疾控中心 | 81183108 |
16 | 公主岭市疾控中心 | 0434-6201100 |
17 | 长春市疾控中心 | 84692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