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旧小区改造最新进展公布

时间:2020-12-09 来源:集安广播电视台
今年底 吉林省2019年计划改造的831个小区将实现基本完工





12月8日,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长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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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吉林网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2020年两个年度,全省共有2776个老旧小区,涉及9136栋楼、面积3790.56万平方米、居民491859户改造任务纳入全国年度改造计划。到今年底,2019年计划改造的831个小区将实现基本完工;2020年计划改造的1945个小区,在10月底已经实现全部开工的基础上,到目前,已有398个小区实现完工。
  
近期,2021年全省共1625个小区、涉及7077栋楼房、面积3215万平方米、居民近39万户改造任务上报申请纳入全国年度改造计划,目前各市县正积极开展改造方案制定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怎样“排序”?这场发布会给出了答案





12月8日,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长春召开,同时公布了我省《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末全省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在五年的改造中,如何确定具体老旧小区改造的先后顺序?


针对这一问题,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孙众志做了解答。


孙众志介绍说,“改什么、怎样改?”这要以居民自愿为原则,征求群众意见并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和目标,改得好不好,由居民来评判,改造后怎样运行维护,由大家集体商定。简单说,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因此,居民的改造意愿、参与的积极性如何是确定改造顺序的重要考虑。


其次,各市县要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不能盲目举债铺摊子,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体现在具体小区上,就会有先后排序。


最后,综合考虑小区空间资源有限的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和提升,省里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以社区为单元,落实“一区一规划”,打破小区分割,落实集中连片改造的原则。上述三个方面,是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先后顺序的主要因素。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将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纳入改造实施方案同步推进,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引导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议事规则等,共同维护改造成果。采取居民自治、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等方式,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改造后的小区运行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按照国家确定改造的范围和标准,全省总的目标是,到2025年底,在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可将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并完成改造。”孙众志介绍说。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哪些财政支持?省财政厅这样说





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话题,在12月8日公布的我省《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到省级财政将给予加装电梯资金支持。

省财政厅厅长谢忠岩在发布会上介绍说,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特别对于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样的焦点、热点问题,一方面,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省财政奖补标准,按照市县财政补助电梯购置资金的50%,但最高不超过全部电梯购置费用的20%或10万元/部的标准,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奖补。另一方面,今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谢忠岩表示,今后,将根据各地申报加装电梯的数量安排此项资金,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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