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整体效能,缓解人才匮乏和人员不足问题,补齐科技进村入户服务短板,经双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
一、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A岗:16名,其中: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8名(含专职化验人员2名);区动物卫生检疫站8名(专职检疫检验人员)。
男女不限,年龄:21周岁—40周岁,1980年11月30日—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或应往届畜牧兽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以上人员可不做第一学历要求,只要符合动物医学类、动物科学类、动物生产类、畜牧类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条件即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三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B岗(文秘信息档案管理岗位):4名,男女不限,年龄: 21周岁—40周岁,1980年11月30日—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综合和统计分析能力。
(四)所有招录人员均需热爱畜牧兽医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本人与其直系亲属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4.因违纪违规正在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查、开除、辞退、解聘的;
5.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的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
(一)发布公告
在双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双阳电视台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共4天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一楼(西双阳大街389号)
咨询电话:0431-84223744 13943116277
(四)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及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履历及从业经验证明材料(退役大学士兵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等);近期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5张;《招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一式五份。
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区畜牧业管理局组织人员,组成初步审核评审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六)笔试
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于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通知单》及《准考证》。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笔试期间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上交封存保管。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面试
考生通过笔试后,依据笔试成绩按照AB岗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由区畜牧业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结束后,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一前16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二(档案管理岗位)前4名)。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及子女、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拟招录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畜牧业管理局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十一)录用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或公示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招录资格的,均取消录用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录用人员,由区畜牧业管理局办理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试用期满后具体工作岗位由区畜牧业管理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培训
被录用人员由区畜牧业管理局上岗后进行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纪律
招录过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四、人员待遇
待遇暂定为人员补助经费每人每年不高于5万元,含缴纳五险 (个人需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五险缴纳按照社会保险部门基数的调整而调整。若国家、地方两级补贴项目资金有调整,人员补贴待遇随之调整。若国家、地方两级补贴项目终止,招录人员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