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目前,吉林省5139家银行机构网点全部启用存款保险标识。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高度重视存款保险标识启用工作,统一部署全省集中巡查工作。11月28日,由“一把手”带队长春中心支行存款保险标识启用巡查组对驻长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开展现场巡查。同时,吉林省各市(州)中心支行及县支行均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建多个巡查工作小组,深入县域和基层网点,对存款保险标识启用工作开展为期两周的集中巡查。
记者在长春人民大街一些路段走访看到,银行各网点入口处已经展示出存款保险标识牌,在各营业网点大堂引导处、柜面窗口柜台、自助取款机等位置,也张贴配套标识,展示位置一目了然,便于客户清晰辨识。
据了解,存款保险标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计,所有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境内各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存款人能够方便地识别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依法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存款保险标识直观、醒目、具有公信力,有助于储户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
据悉,为了便于公众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在网站(网址:www.pbc.gov.cn)公布了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并将定期更新。吉林省现有的119家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受存款保险保障。此外,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等21家在吉林省有分支机构的非法人银行机构也均在名单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