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适应我省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目标,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截至8月31日12时,我省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123家,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14家。吉林省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123家)吉林省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14家)
吉林省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1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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