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工程顺利施工。8月27日,由鹿乡镇政府牵头,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区卫计局等单位,出动160余名工作人员,铲车、钩机各两台,救护车、消防车各一台,对长烟高速鹿乡镇杏树村段3处违法违建及11户拒不配合签订政府安置补偿协议的被征收户地上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大棚14个,拆除违章建筑面积约5500平。
领导现场指挥 拆违工作进行时 此次拆除行动力度大、态度坚决,有效地震慑了违法建设者。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对违建建筑严查严管严控的力度,重拳出击,保护群众的利益,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