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现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申报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1、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具有正常行为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网点需2人);
3、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不得代办(每个网点来1人即可)。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4日,早9:00-晚16: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登记地点:
1、乡镇(街)销售业户到所在地乡镇(街)政府应急办登记。
2、城区销售业户到区应急管理局一楼政策法规科登记。
四、摊位确定:
1、完成登记后,登记业户于规定时间内参与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摇号程序,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一次性确定摊位,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2、确定摊位后,具有经营资格的业户需将烟花爆竹销售棚摆放在摊位,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登记确认。各乡镇(街)自行组织,时间区镇两级保持一致。
3、烟花爆竹销售棚登记确认后,业户到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占道许可证,到市场监管分局办理营业执照,到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到保险公司参保安责险。审批前,需提供占道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培训合格证及安责险保单,经区应急管理局对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联系人:王雪(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8975559
长春市双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初审:刘嘉宾
复审:狄嘉奇
终审:狄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