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延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占有、索若达、谭大东、李洪波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延年提请的关于拟补选王艳梅等同志为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表决通过了区人大代表辞职案;
审议通过了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延年提请的关于李国军同志任职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情况说明及各项建议名单;
讨论通过拟提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副区长贾秀丽、区人民法院院长贾晓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兰舰列席会议。
区监察委员会、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由李洪波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