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区民政局按照建设长春城市副中心战略部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发放各项救助资金,有效地保障了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69岁的云山街道柏山社区居民宋玉兰,是今年新纳入的低保户。每月的低保金和医疗救助让她和身患重疾的儿子过上了有吃、有住、看病能报销、生活有保障的日子。
家住山河街道隆兴村的低保户祁云丰和母亲都患有疾病,是国家的低保政策保障了他和母亲的基本生活,他十分感谢党的好政策。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区民政局建立了城乡低保“进入和退出”长效工作机制。每月对新申办低保户和在保低保户通过市里比对平台进行信息比对,比对合格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不合格的及时告知或停保,做到了城乡低保增减有序。截止10月份,我区城乡低保共新增771户、1549人,减少1319户、2067人。全区城乡低保达到13873户、20322人,城乡低保共发放资金6371万元。
为了使困难群众保障有力,区民政局实行低保补助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大力提高城乡低保水平。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804元提高到390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6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920元提高到5040元。
今年,区民政局还加大了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在每个乡镇街建立临时备用金制度。截止9月末,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69.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223户,2769人,切实解决了一批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